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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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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專技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會議次數 343
會議案次 4
案件日期 106/04/26
考試等級 高等考試
類科別 消防設備師
提案事由 繳驗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國立高雄工商專科學校附設工商專科進修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表、吳鳳科技大學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及相關課程大綱等,所列課程是否符合消防設備師應考資格第1款之規定,准予報考,提請審議。
決議 一、「電路理論」及「電路設計與模擬」得合併比照「電工學」,採計3學分。
二、「人工智慧」、「電力監控」及「智慧型系統導論」不得合併比照「自動控制」。
三、「電力系統」及「故障模擬資料庫設計暨實習」不得合併比照「電氣安全(概論)」。
四、「消防化學(含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得比照「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採計3學分。
五、「工廠安全實務」得比照「製程危害管理」,折半採計1.5學分。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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