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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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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特考
考試名稱 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會議次數 347
會議案次 1
案件日期 106/08/16
考試等級 三等
類科別 紡織工程
提案事由 實踐大學應用外語學系畢業,曾修習「英文(一)」、「英文(二)」及亞東技術學院材料與纖維系之「有機化學」(2學分)、「材料科學概論」(3學分)及「界面科學」(3學分),得否比照專業應試科目「英文」、「人造纖維與絲線加工學」,准以二科原則報考?提請審議。
決議 「英文(一)」、「英文(二)」得合併比照「英文」;「有機化學」(2學分)、「材料科學概論」(3學分)及「界面科學」(3學分)不得合併比照「人造纖維與絲線加工學」,不符二科原則,不准報考。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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