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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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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79-84 年稱高考一級考試)
會議次數 347
會議案次 3
案件日期 106/08/16
考試等級 二級
類科別 都市計畫技術
提案事由 逢甲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畢業,得否以其在碩士班所修習之課程「都市發展政策」(2學分)、「多元複合議題的城鄉發展規劃」(2學分)比照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都市計畫技術類科應試專業科目「都市計畫、區域計畫與國土計畫相關法令與政策」、「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理論與實務」,准以二科原則報考?提請審議。
決議 「都市發展政策」(2學分)不得比照「都市計畫、區域計畫與國土計畫相關法令與政策」;「多元複合議題的城鄉發展規劃」(2學分)不得比照「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理論與實務」,不符二科原則,不准報考。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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