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5/5】
壹、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日期:
(一)第一試:104年5月5日(星期二)起至104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第二試:104年9月18日(星期五)至9月24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方式:本2項考試第一試同時舉行,一律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路,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行報名,並視個人所具應考資格及意願審慎擇一選填「301司法官」、「302律師」或「303司法官及律師」類科及應試考區。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應考人進入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於5月15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
貳、入場證預定寄發日期:
一、第一試:預定104年7月24日寄發,應考人如於104年7月31日尚未收到者,請電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洽專技考試司第一科補寄。
二、第二試:司法官考試預定10月8日寄發;律師考試預定10月12日寄發。應考人如於10月 15日(司法官考試)、10月16日(律師考試)尚未收到入場證,請電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特種考試司第二科(司法官考試)、專技考試司第一科(律師考試)補寄,如逾期洽詢致影響考試,應考人須自行負責。另如未及於考試前收到,可逕至本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或洽考試承辦單位查明應試試區、試場及入場證編號等資訊,並於考試第1天第1節開始前40分鐘,攜帶身分證件提早至所屬試區卷務組辦理補發。
參、考試日期:
一、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一)第一試筆試:104年8月8日(星期六)。
(二)第二試筆試:104年10月17日(星期六)至10月18日(星期日)。
(三)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04年12月25日(星期五),實際日期須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二、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一)第一試筆試:104年8月8日(星期六)。
(二)第二試筆試:104年10月24日(星期六)至10月25日(星期日)。
肆、考試日程表:詳見應考須知。
伍、考試舉行地點:(筆試詳細試區地點另登載於寄發之入場證)
一、本2項考試第一試筆試:設臺北、臺中、高雄三考區舉行。
二、本2項考試第二試筆試:設臺北、高雄二考區舉行。
三、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集中於臺北考區國家考場舉行。
陸、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日期:
一、本2項考試第一試:104年8月9日。
二、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04年10月19日。
三、律師考試第二試:104年10月26日。
柒、試題疑義提出方式及期限:
一、方式:網路申請。
二、期限:
(一)本2項考試第一試:104年8月9日起至8月13日下午5時止。
(二)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04年10月19日起至10月23日下午5時止。
(三)律師考試第二試:104年10月26日起至10月30日下午5時止。
捌、榜示日期:(實際榜示日期須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一、本2項考試第一試:104年9月10日。
二、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04年11月27日。
三、律師考試第二試:104年12月30日。
四、司法官考試第三試:104年12月30日。
玖、複查成績提出期限(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
一、本2項考試第一試:104年9月11日起至9月20日。
二、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04年11月28日起至12月7日。
三、律師考試第二試:104年12月31日起至105年1月9日。
拾、司法官考試職缺所在及工作內容一覽表(詳如相關檔案-司法官考試職缺所在及工作內容一覽表)。(資料來源:司法院、法務部)
壹拾壹、司法官考試用人機關網址:
一、司法院:http://www.judicial.gov.tw/
二、法務部:http://www.moj.gov.tw/
壹拾貳、報名人數統計表: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詳如相關檔案-報名人數統計表)
壹拾參、試區試場分布略圖(詳如相關檔案-臺北考區、臺中考區、高雄考區各試場分布略圖):
一、臺北考區:國家考場、新店高中、石牌國中
二、臺中考區:明德中學
三、高雄考區:三信家商
壹拾肆、第一試成績統計表:
一、司法官第一試成績統計表
二、律師第一試成績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