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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本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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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18】  回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考試資訊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選特四字第106150082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舉辦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考試等別: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
(二)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如附表(三等;四等;五等)。
(三)除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需用名額之需要,經分發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送考選部覈實並提報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四)本考試各等別各職缺之用人機關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
二、考試日期
(一)三等考試:106年12月9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一)。
(二)四等考試:106年12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106年12月9日(星期六)。
三、錄取分發區及考試地點
(一)錄取分發區:本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區。
(二)考試地點:本考試設置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2個考區。應考人須自行擇定一錄取分發區,並於該錄取分發區所屬考區應試。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06年9月12日起至9月21日下午5時止。
(二)報名方式:
1、本考試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
2、本考試三等考試行政類科(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除外)、四等考試行政類科及五等考試各類科採「網路報名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惟經系統提示為「須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之應考人仍須郵寄報名表件);三、四等考試技術類科及三等考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採「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紙本寄件)之方式辦理。  
(三)紙本寄件收件截止日期及郵寄地點:報考三、四等考試技術類科及三等考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或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屬「須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之應考人,須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相關報名表件,於106年9月22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四科,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寄件者,不予受理。
五、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後備軍人、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應本考試各項優待規定及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應考須知。另為積極提升試題多元性及評鑑效能,五等考試各類科國文科目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型。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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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格式
附表1、三等考試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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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四等考試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
另開新視窗 (開啟附表2、四等考試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pdf檔)
附表3、五等考試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
另開新視窗 (開啟附表3、五等考試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pdf檔)
更新日期:1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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