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於今(6)日考試院第13屆第69次會議院會中提出業務報告,說明導遊領隊人員考試辦理情形。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規則自93年8月16日訂定發布,同年11月20日至21日首次舉辦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考試,至110年為止,累計已辦理18次考試。
近年來,考選部為配合國家觀光政策,以及協助新住民投入觀光產業等政策方向,規劃設計更符合人力需求的友善考試制度,選拔適格的導遊領隊人才。目前已設置14種外國語供應考人選試,並開放已領有導遊或領隊考試及格證書再報考外語導遊或外語領隊考試者,其筆試得減免3科專業科目,僅須應試「外國語」1科;同時調降試題題數,試題內容以結合導遊、領隊人員執業相關之旅遊、生活、常識等面向及議題為主,更貼近實務經驗,發揮考試評量之功能。
考試院黃院長聽取考選部報告及多位考試委員發言意見後表示,考試院舉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必須以職業管理法令明定應經考試及格始能執業,作為依據。未來導遊及領隊人員考試執業資格取得如果要改變國家考試制度,仍有賴職業主管機關、職業團體、國內各觀光產業相關科系廣泛建立共識,在職業法未修正前,考選部仍應依法舉辦導遊領隊國家考試,並做好各項考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