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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法學教育與法律專業人才養成之連結
112/12/12
為落實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關於法律專業資格之取得採取多合一考試,使法律專業人員來源一元化,以提升法律專業知能之建議,考選部研擬「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規範法律專業人員涵蓋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制職系公務人員及其他法律專業人員,以兩試資格考試、一年實務學習、甄選(試)及任用等階段考選及培訓優秀法律人才,並依志趣適才適所擔任各法律事務角色職位,以深化民主法治、增進司法效能、提升公務人員依法行政之專業職能、保障人民權益。
本項草案歷經考試院、行政院、司法院等三院多年的合力研商,並與法學界、實務界的多次協調,終能形成共識,經考選部函請考試院會審議完成及三院會銜後,函送立法院審議中。研議過程中,外界對於法律專業人員資格考試的應考資格、錄取標準、考試與培訓內容,應以適當方式包含或延續大學法學教育,以及用人機關進行甄選(試)方式等制度和細節熱烈討論。
值此法律專業人員考選制度重大變革之際,考選部特邀請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暨眾博法律事務所許主持律師兆慶規劃國家菁英季刊第16卷第2期「法學教育與法律專業人才養成」專題,邀請柯格鐘、葉啓洲、林恩瑋、高玉泉、林志潔、昌晏妤、羅于盛等專家學者發表文章,渠等均肯定「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的新制規劃改革,分別介紹德國、法國、美國之法學教育制度,供我國參考借鏡。並提出在時代快速變遷及新興科技推陳出新的今天,仍應與時俱進,未來本項法案如獲立法院通過,需進而思索如何提高法學教育與國家考試暨法律職業資格取得之間的連結關係,諸如加強思考我國法學教育目標之再確認、實務課程或實習課程的強化;法學專業銜接教育,需配合相當人力與資源的投入;法律系及教師應在教學上,就實務、理論及科際整合的課程間謀取平衡,且應利用新興科技如人工智慧等輔助教學,使學生獲得最大的學習成效。求學過程中增加內容及更加彈性多元的「考前實習制度」,使學生在求學的階段即能認識未來真正的職場,才是避免學生在完全不理解實務以及自身職志前,即投入國家考試空轉人生的解方等建言,期能更完整展現我國法律專業人員考選制度的改革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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