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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第三試)口試分組表及試場分布略圖-考試舉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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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5】  回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第三試)口試分組表及試場分布略圖-考試資訊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分組表及試場分布略圖

一、第三試口試通知書函已於110年1月5日以限時專送郵件寄發完畢。

二、口試當日務必攜帶:

    (一)口試通知書函

    (二)附有相片之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

    (三)第二試考試通知書(如遺失者,請先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自行下載列印,或於測驗當日報到時間

           開始前10分鐘,攜帶身分證件至報到處申請補發。)

    (四)應考人健康關懷表(請由下方連結下載)

     *請依通知書函及口試分組表所記載報到時間,準時到達所屬組別之應考人報到處等候點名應試,並請視需要

        自備餐點及飲料,報到後即不得擅離報到處。

     *請務必攜帶上述文件,依通知書函及口試分組表所列報到時間準時報到,逾時不得應試。

     *應考人辦理報到及等待口試前應全程佩戴口罩。

三、基於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及考試場所進出安全管理之需,本考試不開放陪考,惟考量應考人若有特殊需求

       需要陪考人員陪同,得申請陪考,並以1人陪考為原則,請於110年1月5日至9日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

       訊系統上填寫「陪考人員申請書」,並提供正確之陪考人員相關資料,申請以1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經

       審核同意陪考者,陪考人員於考試當日須出示「同意陪考通知書」、「陪考人員健康關懷表」(陪考人員應詳

       實填寫)及本人身分證件,並應佩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如未佩戴口罩,或發現有發燒(額溫≧37.5°C或耳溫

       ≧38°C)或健康關懷表所列之情形,不得進入試區。

四、口試地點及日期

   (一)口試地點:考選部國家考場(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72 號)
   (二)口試日期:110年1月16日(星期六)

 五、口試報到時間及應考人分組情形

   (一)採分梯次報到,請務必依報到時間準時報到。報到時間、梯次及應考人分組情形,詳見應考人分組表。

   (二)分組表及試場分布略圖請由下方連結下載,並依座號查詢。



相關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格式
應考人分組表
另開新視窗 (開啟應考人分組表.pdf檔)
試場分布略圖
另開新視窗 (開啟試場分布略圖.pdf檔)
應考人健康關懷表
另開新視窗 (開啟應考人健康關懷表.pdf檔)
更新日期:1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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