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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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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特考
考試名稱 地方特考(91年以前為基層特考)
會議次數 382
會議案次 2
案件日期 109/10/16
考試等級 三等考試
類科別 測量製圖
提案事由 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畢業,得否以「遙感探測學」(3學分),比照應試專業科目「航空測量學」,併同目前正於大漢技術學院修習之「土地法規」(3學分,申請准予附條件應考,預計109年11月23日前繳驗學分證明書或成績單),准以二科原則報考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測量製圖類科考試?提請審議。
決議 「遙感探測學」得比照「航空測量學」,併同「土地法規」(需於規定時間前繳驗學分證明書或成績單),符合二科原則,准予報考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測量製圖類科考試。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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