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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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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特考
考試名稱 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會議次數 384
會議案次 1
案件日期 110/02/23
考試等級 三等考試
類科別 紡織工程
提案事由 弘光科技大學食品營養系畢業,曾修習「英文」(4學分),並至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化工與材料工程系修習「纖維化學」(3學分)、「織造工程學」(3學分)、「纖維製品檢驗」(3學分),得否分別比照應試專業科目「人造纖維與絲線加工學」、「紡紗學與織布學(包括不織布學) 」、「紡織品檢驗學」,准以二科原則報考關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紡織工程科別考試?提請審議。
決議 「纖維製品檢驗」得比照「紡織品檢驗學」,併同「英文」,符合二科原則,准予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紡織工程科別考試。另本會第374次會議決議,「纖維化學」、「織造工程學」不得比照「人造纖維與絲線加工學」及「紡紗學與織布學(包括不織布學) 」。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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