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Print
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79-84 年稱高考二級考試)
會議次數 386
會議案次 5
案件日期 110/05/12
考試等級 高考三級
類科別 職業安全衛生
提案事由 國立政治大學行政管理碩士學程畢業,目前於東南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進修,得否以修習「工業安全」(3學分)比照應試專業科目「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或「工業安全衛生法規」,併同修習「人因工程」(3學分),准以二科原則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職業安全衛生類科考試?提請審議。
決議 「工業安全」未修習統計課程,且範圍內涵與「工業安全衛生法規」不同,不得比照「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或「工業安全衛生法規」,不符二科原則,不准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職業安全衛生類科考試。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回上一頁 回頁首
本網站資料,歡迎朋友連結使用。但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並請確保資料之完整(包括本項宣示在內),均不得任意增刪
考選部 地址: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所在位置 ),總機:(02)2236-9188(聯絡方式
2018 Ministry of Examination R.O.C.(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並使用支援TLS 1.2(含)以上版本瀏覽器瀏覽
瀏覽人次:(自113年起) 001314193   WEB3 : 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