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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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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79-84 年稱高考二級考試)
會議次數 388
會議案次 1
案件日期 110/08/18
考試等級 高考三級
類科別 衛生技術
提案事由 長庚大學呼吸治療學系學士班得否比照該校護理學系學士班,准予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衛生技術類科,提請審議。
決議 長庚大學呼吸治療學系學士班與該校護理學系學士班課程對照結果,修習課程學分數達20學分以上相同(包括必修及選修課程,其中必修課程達2科目4學分以上),准予比照長庚大學護理學系學士班,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衛生技術類科。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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