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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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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專技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會議次數 392
會議案次 7
案件日期 111/04/15
考試等級 高等考試
類科別 消防設備師
提案事由 報考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消防設備師考試,繳驗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博士學位證書、國立聯合工商專科學校機械工程科歷年成績表、吳鳳科技大學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及相關課程大綱等,所列課程是否符合消防設備師應考資格第1款之學科規定,詳如附表,提請審議。
決議 本案依下列科目比照及學分採認,符合消防設備師應考資格第1款規定,准予報考:一、「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得比照「警報系統(設計)」,採計3學分。二、「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得比照「避難系統(設計)」,採計3學分。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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