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0/15】
一、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重新考試定於109年10月31日於臺北考區國家考場試區舉行,試區試場分布略圖如附加檔案。
二、考試通知書一律由應考人自行下載列印,請於預定開放下載期間(109年10月19日起至10月31日)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考試通知書下載」以空白A4紙張列印(勿使用回收紙張)。
三、基於公共衛生安全及防疫之需,本考試禁止陪考。但應考人因特殊情形(如行動不便、懷孕或其他重大事由),必須有陪考人員輔助情形,則以1人陪考為限,並依下列方式申請與審核通知:自開放下載列印考試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即109年10月19日起至10月23日止),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上填寫「陪考人員申請書」,並提供正確之陪考人員相關資料,申請以1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