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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本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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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5】  回11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考試資訊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111500131號

 

主旨:公告11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

 

依據:口試規則第5條第3項。

公告事項:11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經本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

                 議如下:一、專業學識及實務經驗:六十分;二、行政才能及領導能力:二十五 分;三、氣度、言

                 辭及儀態:十五分。



更新日期:1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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