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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草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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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等4種考試規則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
114/12/12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141501237號

主旨:預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等4種考試規則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

   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第1項。

    三、本修正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

           網頁。

    四、任何人得於民國114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表示意見(傳真:

           02-22361340,電子郵件:000510@mail.moex.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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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草案預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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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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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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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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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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