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141501237號
主旨:預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等4種考試規則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
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第1項。
三、本修正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
網頁。
四、任何人得於民國114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表示意見(傳真:
02-22361340,電子郵件:000510@mail.moex.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