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會議核備113年第二次專技高考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113年專技高考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助產師考試辦理典試情形及關係文件,以完備程序製發考試及格證書
考選部今(4)日依典試法第30條第1項、典試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1項、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第5條及第9條之規定,將113年第二次專技高考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113年專技高考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助產師考試辦理典試及試務情形報請考試院會議核備,以於完備程序後,由考試院製發及格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考選部說明,本考試於113年7月19日至21日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及花蓮等5考區舉行完竣,並如期於113年9月10日順利榜示,13個類科總計報考13,123人,到考11,686人,及格5,551人。
考選部依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第5條之規定,各種考試於辦理完畢後,應向考試院辦理冊報及請發及格證書,故依同辦法第9條之規定,將本考試辦理典試及試務情形報請考試院會議核備後,由考試院製發牙醫師第二階段考試等9類科及格人員考試及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