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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助產師考試-本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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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23】  回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助產師考試-考試資訊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選專四字第1073300420號
主旨:舉辦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助產師考試。
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本考試均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設醫師(一)(應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一)(應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二)(應牙醫師第二階段考試)、藥師(一)(應藥師第一階段考試)、藥師(二)(應藥師第二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助產師等12類科。
二、考試日期:107年7月20日(星期五)至7月22日(星期日)。
三、考試地點:分設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4考區同時舉行。
四、考試方式:筆試,均採電腦化測驗。
五、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07年4月17日(星期二)起至4月26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7年4月27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另採集體報名之應考人,務請下載報名表件,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並請將報名履歷表(背面貼妥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實習證明等證明文件,以及暫准應試申請表於前揭報名截止收件日期前,交學校承辦人員以集體報名方式辦理。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四科。
(四)報名方式: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分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路,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分站)直接進入系統報名,並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採集體報名者,交由學校承辦人員辦理。
(五)本年應屆畢業生經審查准予「暫准應試」者(即入場證上有加註「暫准應試」字樣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實習證明或修畢醫學系基礎學科、牙醫學系基礎學科或藥師第一階段考試應考學科成績及格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至遲應於各該類科考試第一天第一節考試前繳驗。屆時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即屬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入場應試,如有入場考試情形,其考試成績不予計算。
(六)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


更新日期:1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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