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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口試相關事宜-考試舉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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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5】  回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口試相關事宜-考試資訊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相關事宜

一、第三試口試通知書函已於112年1月5日以限時專送郵件寄發完畢(限時專送並無郵單號碼,將直接投入信箱)

二、口試當日務必攜帶:

    *口試通知書函

    *附有相片之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

    *第二試考試通知書(如遺失者,請先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自行下載列印)

    *應考人健康關懷表(請由下方連結下載)

     請務必攜帶上述文件,依通知書函所記載報到時間,準時到達所屬組別之應考人報到處等候點名應試,逾時不得應試。報到後即不得擅離報到處,配合防疫避免群聚,應考人所屬報到梯次 時間前20分鐘始得進入國家考場試區。

   配合防疫需要,試區內禁止飲食,口試時間較難預估,請視個人需要,提早用餐完畢再進入試區。應考人辦理報到及等待口試應全程佩戴口罩。

三、基於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及考試場所進出安全管理之需,本考試不開放陪考,惟應考人若有行動不便、懷孕需要陪考人員陪同,得申請陪考(須繳驗診斷證明或媽媽手冊),並以1人陪考為原則,經審核同意陪考者,陪考人員於考試當日須出示「同意陪考通知書」、「陪考人員健康關懷表」(陪考人員應詳實填寫)及本人身分證件,並應佩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如未佩戴口罩,或發現有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或健康關懷表所列之情形,不得進入試區。

四、口試地點及日期(報到時間已詳載於口試書函)

   (一)口試地點:考選部國家考場(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72號)
   (二)口試日期:112年1月14日(星期六)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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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場分布略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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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關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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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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