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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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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特考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考試等級 四等考試(特考)
類科別 消防警察人員
學歷資格 高中(職)
應考資格 一、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各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特殊限制條件 一、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者。
二、非自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或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以上資料係作為報名之參考,最終仍須經考選部應考資格審查通過為準。

所持畢業系所不符應考資格第一款中所列之系、組、所者,原則亦得以曾修習課程與同等級同一類科專業科目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報考該一類科,但特定類科不適用(如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藥事、公職獸醫師類科等)。相關規定請詳閱各該考試規則所附之應考資格表規定。

更新日期:1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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