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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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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專技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會議次數 349
會議案次 2
案件日期 106/10/16
考試等級 高等考試
類科別 消防設備師
提案事由 繳驗明新科技大學進修部電機工程系學士學位證書、歷年成績表及相關課程大綱等,函詢所列課程是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消防設備師考試應考資格第1款之學科規定,提請審議。
決議 本案依下列科目比照及學分採計,符合消防設備師應考資格第1款規定,准予報考:
一、「機電整合」得比照「電氣安全(概論)」,折半採計1學分。
二、「廠務管理」得比照「消防工程管理」,折半採計1.5學分。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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