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7/10】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選高三字第1091400229號
主旨:舉辦10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109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級、類科(別):
(一)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1、等級:警正警察官。
2、類科:行政警察人員、消防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共計3類科。
(二)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
1、等級:員級晉高員級、佐級晉員級、士級晉佐級。
2、類別:各等級均分業務類及技術類2類別,詳如附表。
二、考試日期:
(一)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109年11月7日(星期六)至8日(星期日)。
(二)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
1、員級晉高員級:109年11月7日(星期六)至8日(星期日)。
2、佐級晉員級:109年11月9日(星期一)。
3、士級晉佐級:109年11月7日(星期六)。
三、考試地點:分設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等4考區。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09年7月28日(星期二)起至8月6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9年8月7日(星期五)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三科。
(四)報名方式:
1、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https://register.moex.gov.tw;
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
2、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1)採「網路報名並免繳報名相關表件」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無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所填具之報名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及銓敘部資訊交換平台進行檢核。
(2)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請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後,務必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並附繳相關證明文件(如姓名罕見字申請表及國民身分證影本、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留職停薪或復職證明書影本等),於109年8月7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
3、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採「網路報名並繳驗報名相關表件」(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及繳費後,務必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先送請服務機構人事單位查核後,再由應考人自行於109年8月7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
五、應考人於報名時如為非現職人員(指現為留職停薪、停職、休職及辭職等情形)或機關修編未經銓敘審定者,得申請准予附條件應考,經審查准予附條件應考者,至遲應於各該類科(別)考試第一天第一節考試前繳驗復職證明書或銓敘審定函。屆時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件經審查不合格者,即屬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已應考之科目均不予計分。
六、本考試各類科(別)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