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1/6】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選專一字第1093301782號
主旨:舉辦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
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本考試均為普通考試,設4類科,分為:
(一)外語導遊人員(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韓語、泰語、阿拉伯語、俄語、義大利語、越南語、印尼語、馬來語、土耳其語)。經外語導遊人員或華語導遊人員類科考試及格,領有各該類科考試及格證書,報考外語導遊人員類科考試者,第一試筆試外國語以外科目得予免試。
(二)華語導遊人員。
(三)外語領隊人員(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經外語領隊人員或華語領隊人員類科考試及格,領有各該類科考試及格證書,報考外語領隊人員類科考試者,筆試外國語以外科目得予免試。
(四)華語領隊人員。
二、考試日期:
(一)筆試:110年3月13日(星期六,外語領隊人員及華語領隊人員);3月14日(星期日,外語導遊人員第一試及華語導遊人員)。
(二)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口試:預定於110年5月29日(星期六)至30日(星期日)分梯次舉行,實際口試日期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三、考試地點:本考試筆試分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2考區;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本考試筆試自109年12月8日(星期二)起至12月17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口試自110年5月4日(星期二)起至5月1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二)筆試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9年12月18日前繳交報名費並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含當日,郵戳為憑),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及寄件者,報名未完成,不得應考。
(三)筆試報名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
(四)報名方式:
1、本考試筆試及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口試均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
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線上申請,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register.moex2.nat.gov.tw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
2、本考試筆試採「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進入前項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請下載列印報名表件,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3、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口試採「網路報名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完成報名程序後,無須再次繳交報名表件、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繳費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請自行妥善留存。
五、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