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1/6】
一、報名日期:
(一)筆試:109年12月8日(星期二)起至12月17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外語導遊人員第2試口試:110年5月4日(星期二)起至5月10日(星期一)下午5 時止。
二、筆試報名收件截止日期:109年12月18日前(郵戳為憑)。
三、考試日期:
(一)筆試: 110年3月13日(星期六,外語領隊人員及華語領隊人員);
110年3月14日(星期日,外語導遊人員第1試筆試及華語導遊人員)。
(二)外語導遊人員第2試口試:預定於110年5月29日(星期六)至30日(星期日)分梯次舉行,實際口試日期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四、考試舉行地點:
(一)筆試:分別在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12考區同時舉行。
(二)外語導遊人員第2試口試:於臺北考區舉行。
五、考試通知書:
考試通知書一律由應考人自行下載列印(勿使用回收紙張)。如需申請到考證明,請於考試最後一節開始前將考試通知書交由監場人員簽發。所攜帶應試之考試通知書正、背面均不得錄存任何文字、圖畫、符碼或記號,以免違反試場規則。
考試通知書預定開放下載日期:
(一)筆試:110年2月25日。
(二)外語導遊人員第2試口試:110年5月21日。
請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考試通知書下載」以A4空白紙張列印。
六、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日期:110年3月15日。
七、試題疑義及測驗式試題答案疑義提出期限:自110年3月15日至3月19日。
八、榜示日期:
(一)筆試:預定110年4月27日榜示。
(二)外語導遊人員第2試口試:預定110年6月4日榜示。
【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九、複查成績提出期限:
請於筆試、口試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複查成績」,填具相關資料,繳納費用(每科目新臺幣50元)後始完成申請程序,並以1次為限,逾期申請或未依限繳費者,不予受理。
十、閱覽試卷提出期限:
請於筆試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閱覽試卷」,填具相關資料,並繳納費用(每科目新臺幣100元)後始完成申請程序。非本人申請或逾期申請或未依限繳費者,均不予受理。
十一、試場分配表:於考試前一日在各試區公布。
十二、報名人數統計表(詳如相關檔案-報名人數統計表)
十三、各試區試場分布略圖如下:
(一)3月13日(星期六)領隊人員考試
1.臺北考區:國家考場、滬江高中
2.桃園考區:桃園國中
3.新竹考區:三民國中
4.臺中考區:惠文高中、青年高中
5.嘉義考區:南興國中
6.臺南考區:長榮中學
7.高雄考區:三信家商、大榮中學
8.花蓮考區:花崗國中
9.臺東考區:新生國中
10.澎湖考區:澎湖水產職校
11.金門考區:金城國中
12.馬祖考區:馬祖高中
(二)3月14日(星期日)導遊人員考試
1.臺北考區:國家考場、滬江高中
2.桃園考區:桃園國中
3.新竹考區:三民國中
4.臺中考區:惠文高中
5.嘉義考區:南興國中
6.臺南考區:長榮中學
7.高雄考區:三信家商
8.花蓮考區:花崗國中
9.臺東考區:新生國中
10.澎湖考區:澎湖水產職校
11.金門考區:金城國中
12.馬祖考區:馬祖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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