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20】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0日
發文字號:選專三字第1103300921號
主旨:公告110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分梯次舉行相關事宜。
依據: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第1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因應嚴重特殊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經本考試典試委員長會同考選部決定,為降低考試期間人流及每試場應考人數,按考試類科分2梯次舉行,茲將相關事宜公告如後:
(一)第一梯次考試:
1、考試日期及考試類科:110年7月31日(星期六):護理師考試。
2、考區: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同時舉行。
(二)第二梯次考試:
1、考試日期及考試類科:
(1)110年8月21日(星期六):中醫師分階段、驗光師考試。
(2)110年8月21日(星期六)至8月22日(星期日):營養師、心理師、法醫師、社會工作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考試。
(3)110年8月22日(星期日):驗光生考試。
(4)110年8月22日(星期日)至8月23日(星期一):牙體技術師考試。
2、考區:除牙體技術師考試在臺北考區舉行外;其餘考試類科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同時舉行。
二、應考人如因本考試延期舉行致全程無法參加考試者,可於本公告之次日起15日內;無法參加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舉行之考試者,可於考試前後15日內,依考選部各項考試規費退費作業要點規定,檢附退費申請書並以掛號郵寄、傳真(傳真後請以電話確認)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本考試承辦單位申請退還報名費。
三、有關本考試試區及試場分配情形,第一梯次考試應考人可於110年7月21日以後,第二梯次考試應考人可於110年8月11日以後,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之「試區查詢」項下查詢,並於考試前留意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moex.gov.tw)發布之相關訊息,以掌握最新考試動態及預為因應。
四、檢附本考試第一梯次考試及第二梯次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乙份(如附件)。
五、本考試承辦單位: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地址: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分機3936或3937,傳真電話:(02)22360235,電子郵件信箱:pro31@mail.moex.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