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9日
發文字號:選特二字第1101500929號
主旨:第二次增列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需用名額23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23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
(含第1次增列)117名,合計本項考試暫定需用名額140名。
二、本項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詳如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