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1/26】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
發文字號:選特四字第1101501300號
主旨:增列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403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增列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403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1,326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1,729名。
二、本考試各等別、錄取分發區、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如附表。(增列需用名額職缺所在地:三等、四等、五等;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相關檔案
附表1-110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
附表2-110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
附表3-110年地方特考五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