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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本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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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21】  回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考試資訊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選專一字第1063300679號
主旨:舉辦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
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本考試均為高等考試,設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等3類科。
二、考試日期:106年8月19日(星期六)至8月21日(星期一)。
三、考試地點: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詳細地點另登載於寄發之入場證)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06年5月16日(星期二)起至5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6年5月26日(星期五)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分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輸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分站)直接進行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登錄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
(五)申請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之應考人,未能於報名2個月前提出申請並繳驗完備費件者,本次考試將不予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
(六)暫准報名注意事項: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之應考人(即入場證上有加註「暫准報名」字樣者),其畢業證書影本,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2項之規定,至遲應於各該類科考試第1天第1節考試前繳驗;屆時未繳驗或繳驗之證件不合格者,即屬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如有入場應試者,其考試成績不予計算。以暫准報名方式報名本次考試之應考人,凡經完成報名手續者,即不得申請退費。
五、本考試會計師類科之「審計學」、「高等會計學」、「中級會計學」等3科目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型。有關複選題計分方式及試卡劃記說明等,請應考人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專區及試卷、試卡作答注意事項及範例項下查詢,並詳細閱讀本考試應考須知內容預為準備。
六、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相關維護措施均依「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辦理。
七、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自106年4月1日起施行,有關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之受理期限、申請方式、收費基準及禁止行為等有關事項,請應考人參閱本考試應考須知。
八、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應考須知。


更新日期:1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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