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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增列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7名-本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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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17】  回第二次增列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7名-考試資訊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071500501號
主旨:第二次增列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7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第二次增列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7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含第1次增列)143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60名。本考試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第2次增列)統計表如附表。
 
身心障礙特考第二次增列需用名額職缺所在地:
1.三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2.四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3.五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4.五等考試(資料來源:銓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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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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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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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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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考試(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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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考試(資料來源:銓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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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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