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1/29】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選特四字第1081501427號
主旨:增列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增列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525人,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1,618人,合計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2,143人。本考試各等別、類科、錄取分發區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如附表。(增列需用名額職缺所在地:三等、四等、五等;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相關檔案
附表1-108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
附表2-108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
附表3-108年地方特考五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