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2/20】
一、第二、三試口試通知書函已於108年12月20日以限時專送郵件寄發完畢。
二、口試當日務必攜帶:
(一)口試通知書函
(二)附有相片之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
(三)第一試考試通知書(即入場證。如遺失者,請於報到時間開始前10分鐘,攜帶上述身分證件至國家考場4樓
試務中心補發。)
三、請依通知書函及口試分組表所記載報到時間、準時到達所屬組別之應考人報到處等候點名應試,並請視需要
自備餐點及飲料,報到後即不得擅離報到處。
※請務必攜帶上述文件,依通知書函及口試分組表所列報到時間準時報到,逾時不得應試。
四、口試地點及日期
(一)口試地點:考選部國家考場(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72 號)
(二)口試日期:
1.司法、國安、移民人員特考:108年12月28日(星期六)
2.調查、海巡人員特考:108年12月29日(星期日)
五、口試報到時間及應考人分組情形
(一)採分梯次報到,請務必依報到時間準時報到。報到時間、梯次及應考人分組情形,詳見應考人分組表。
(二)分組表及試場分布略圖請由下方連結下載,並依座號(入場證編號)查詢。
相關檔案
司法、國安、移民特考第二、三試(12月28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