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第二試舉行相關事宜-考試舉行相關事宜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Print
【111/9/27】  回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第二試舉行相關事宜-考試資訊

*第一試錄取通知及繳款單預計於111年9月27日榜示後以電子郵件寄出。

第一試錄取人員應繳送之表件請於111年10月3日(星期一)前,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moex3958@mail.moex.gov.tw信箱(信件主旨:111高普考第二試書面資料/姓名/高[普]考/類科),並請於上班時間內來電確認是否繳件完成。另應本考試第二試須繳交之報名費亦請於111年9月27日至10月3日期間內完成繳費。

*第二試口試應考人應繳交資料:(詳如相關檔案)

一、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書面報告、基本資料表

二、公職專技類科:書面報告(一)、書面報告(二)、基本資料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防疫措施

一、基於防疫之需,考試當日進入試區時,請出示第一試錄取通知、考試通知書(同第一試考試通知書,於111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開放下載列印)、應考人健康關懷表及附有相片之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並佩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應考人進入試區、辦理報到及等待口試時應全程佩戴口罩,口試進行時則視個人狀況及現場應試需求選擇是否佩戴口罩應試。

二、基於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及考試場所進出安全管理之需,本考試不開放陪考,惟考量應考人若有特殊需求(限行動不便及懷孕),需要陪考人員陪同,得申請陪考,並以1人陪考為原則,請於111年10月18日至22日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上填寫「陪考人員申請書」,並提供正確之陪考人員相關資料,申請以1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核同意陪考者,陪考人員於考試當日須出示「同意陪考通知書」、「陪考人員健康關懷表」(陪考人員應詳實填寫)及本人身分證件,並應佩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如未佩戴口罩,或發現有發燒(額溫≧37.5°C或耳溫≧38°C)或健康關懷表所列之情形,不得進入試區。

*第二試口試時間預定於111年10月29日於考選部國家考場舉行,口試試場分布略圖、應考人注意事項及報到梯次表等考試相關資訊,於111年10月18日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ex.gov.tw)/ 「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



相關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格式
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第二試口試應考人應繳交資料
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書面報告
另開新視窗 (開啟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書面報告.pdf檔)   另開新視窗 (開啟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書面報告.doc檔)
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基本資料表
另開新視窗 (開啟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基本資料表.pdf檔)   另開新視窗 (開啟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基本資料表.docx檔)
公職專技類科第二試口試應考人應繳交資料
公職專技類科書面報告(一)
另開新視窗 (開啟公職專技類科書面報告(一).pdf檔)   另開新視窗 (開啟公職專技類科書面報告(一).docx檔)
公職專技類科書面報告(二)
另開新視窗 (開啟公職專技類科書面報告(二).pdf檔)   另開新視窗 (開啟公職專技類科書面報告(二).docx檔)
公職專技類科基本資料表
另開新視窗 (開啟公職專技類科基本資料表.pdf檔)   另開新視窗 (開啟公職專技類科基本資料表.docx檔)
更新日期:113/04/18
回上一頁 回頁首
本網站資料,歡迎朋友連結使用。但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並請確保資料之完整(包括本項宣示在內),均不得任意增刪
考選部 地址: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所在位置 ),總機:(02)2236-9188(聯絡方式
2018 Ministry of Examination R.O.C.(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並使用支援TLS 1.2(含)以上版本瀏覽器瀏覽
瀏覽人次:(自113年起) 001246309   WEB2 :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