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表示,在78年底之前,由於國人或外國人持國外學歷報考國家考試,其國外學歷必須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故考選部歷來均函請教育部協助,由教育部函轉駐外單位查證。此實為通案性的作法,並無例外。直到教育部於78年12月27日訂頒「查證認定國外學歷作業要點」,授權考選部逕行查證國外學歷後,才由考選部自行處理。
考選部說明,本案為「申請國外學歷採認的考試報名資格案件」,適用於所有持國外學歷報考國家考試的考生,並無針對任何個人。由於蔡總統前於76年間向考選部申請認定國家考試應考資格,考選部乃依機關權責,將其繳交之倫敦政經學院哲學博士學位證書,函請教育部協助查證,教育部遂轉函駐英國自由中國中心協助查證。依教育部回函:「其畢業資格經查屬實。」考選部因此認定蔡總統具備所申請考試之應考資格。
本篇報導涉及考選部之內容部分,涉有不實臆測,特予嚴正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