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11)日召開第13屆第61次會議,考選部提出「國家考試職能指標修正規劃」專案報告,與會委員就現行國家考試各類科職能指標建置情形、修正必要性,以及未來規劃方向,進行全方位討論。考試院院長黃榮村表示,在人力資源管理實務上,職能評估分析技術及其指標,運用範圍確實相當廣泛,如能充分運用職能評估分析技術,以分類、分級的方式,建立核心職能項目及指標,將為我國公務及專技人員在考選及培育等各方面帶來相當助益,肯定考選部的用心並期許透過跨部會協作,以擴大參與、合力完成。
考選部報告中指出,過去為配合考試院施政規劃,曾於民國100年4月起至102年12月間,邀集26個用人或職業主管機關,共同完成了178類科的職能指標建置及其內涵分析,成果豐碩。惟鑑於國家考試職能分析工作完成迄今已逾8年,各種考試之類科設置、職務項目及內容或有變化,為使各類科職能指標及內涵能與時俱進,因此,配合現行各考試類科設置情形,在既有基礎下檢討各類科職能指標及內涵,實屬必要。
考選部進一步表示,在教、考、訓、用的人才發展鏈結中,依為用而教、為用而考和為用而訓理想,職能指標的建置與修訂,應由用人機關依職務內涵辦理,始能契合用人需求。在現行高科技或稀少性工作類科標準等法規中,亦規範用人機關申請工作類科時應敘明工作內容、職務所需具備之核心職能,未來將配合職能指標修訂一併檢討調整各種國家考試的考試方式及科目,並同時回饋予教育、訓練及用人機關,作為規劃各類人才培育及訓練課程、人員安置與考核評鑑之參考,期能充分發揮職能分析及評估技術在人力資源發展及管理上所帶來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