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民間司改團體今(30)日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質疑三等警察特考公平性,考選部謹就相關報導內容予以回應及說明如下:
一、有關民間司改團體質疑現職員警參加三等警察特考錄取率自107年以來快速下降,尤其108年及109年分別僅占5.47%及7%,考選部表示,依近10年錄取人數統計資料顯示,警大畢業生(含應屆與非應屆)參加三等警察特考錄取人數約占7成,其他非警大畢業之現職員警錄取人數約占3成,另108年兩者錄取人數分別占74.28%及25.72%,109年兩者錄取人數分別占71.33%及28.67%,並無明顯偏低之情形,且現職員警錄取比例有上升之趨勢。
二、警察特考三等考試應考資格包括警大畢業者及非警大畢業之現職員警,凡符合各該應考資格者均得報考。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均係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並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各項考試規則及相關法規辦理。而各該考試用人機關對於應考資格如有修正建議,得於符合前揭相關法規規定下,研提考試規則修正草案並循法制作業程序報送考試院審議。考選部目前並未接獲用人機關內政部有關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三等考試應考資格之修正建議。
三、警察特考三等考試是目前基層警察唯一經由考試可以取得警正(官)任用之途徑,限制基層員警報考警察特考三等考試恐影響其報考權益,考選部將會同相關機關持續研議警察人員考試制度,並不會貿然改變基層員警報考本考試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