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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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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考試院考臺考一字第11306000151號令修正發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獸醫師考試規則第7條、第13條,刪除第8條、第9條、第10條條文
113/01/25
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
考試院考臺考一字第11306000151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第13條,刪除第8條、第9條、第10條條文
 
第 七 條    考選部應設獸醫師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本考試應考資格疑義案件。審議結果,由考選部核定,並報請考試院備查。
第 八 條    (刪除)
第 九 條    (刪除)
第 十 條    (刪除)
第十三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農業部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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