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4】
一、一般警察人員:
二、鐵路人員:
◎錄取人員有關分發事項,請逕洽鐵路局;保留事宜請洽保訓會。
三、一般警察(保留人員)
※一般警察特考及鐵路特考佐級第二試體能測驗相關:
◎第二試預定10月24日(星期五)榜示。
◎第二試通知郵件已於10月1日寄發。
一、考試日期及分組梯次:
(一)103年10月11日(六)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人員(女性),分組表
(二)103年10月12日(日)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人員(男性),分組表
(三)103年10月13日(一)一般警察二、三等及四等消防警察人員,分組表
(四)103年10月14日(二)鐵路佐級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分組表
(五)103年10月14日(二)鐵路佐級養路工程,分組表
◎應考人從報到時起至考試結束,全程約需2至3小時。
二、體能測驗要點及應考人注意事項
三、試區交通參考路線及測驗流程簡圖
四、通知書函
◎測驗當日務必攜帶身分證件、入場證(如遺失,於測驗當日報到時再行補發)
五、第二試應考人數統計表
(一)一般警察特考
(二)鐵路特考佐級
※本三項考試第一試錄取人員錄取通知相關資料
一、警察特考:
二、一般警察特考:
(一) 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合格始能參加體能測驗)
三、鐵路特考:
(一)體格檢查表
(四)體能測驗相關
(五) 錄取通知書函
四、錄取人員請於收到體格檢查表後儘速至醫院辦理體檢,並於體格檢查表送達之日起14天內寄出。
五、錄取人員辦理體格檢查請先注意體格檢查項目,部份特殊體檢項目(如握力、純聽力平均值等),至醫院體檢前,請先詢問是否有提供全部體檢項目,在進行體格檢查。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醫院一覽表(請點選查詢)
評鑑合格醫院
◎試區試場分布略圖
應考人試區查詢 (點選連結)(「國家考試網路報名系統」進入報名專區→「試區查詢」項,輸入身分證號碼及密碼→查詢。預定於103年5月30日開放查詢)。
一、臺北考區:
二、新竹考區:
三、臺中考區
四、嘉義考區
五、臺南考區
六、高雄考區
七、花蓮考區
八、臺東考區
壹、報名日期:
103年3月11日(星期二)起至3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報名表件除【警察特考】及【鐵路特考佐級考試】採無紙化報名外,一律掛號郵寄,收件截止日期至103年3月2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貳、報名方式:
一、103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3年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員級考試: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
二、103年警察人員考試及103年鐵路人員考試佐級考試:採「網路無紙化報名」方式辦理,惟所填具之報名資料無法透過戶役政機關、各級學校及考試及格等之資料進行檢核時,或應考人申請特殊照護措施、報名費減半優待等,則以「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
参、暫定需用名額:
ㄧ、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各等別、類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表如附件1。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各等別、類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表如附件2。
伍、考試日期:
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
2.四等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
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1.二等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
2.三等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
3.四等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
三、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
1.高員三級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
2.員級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
3.佐級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
(1)佐級考試材料管理、運輸營業及場站調車等3類科定於6月14日(星期六)舉行。
(2)佐級考試事務管理、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養路工程等7類科定於6月15日(星期日)舉行。
四、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鐵路特考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及養路工程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應試時間及地點俟第一試榜示後另行通知。
陸、考試舉行地點:
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除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外,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8考區舉行。
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第一試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8考區舉行。第二試體能測驗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三、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8考區舉行。其中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養路工程等類科第二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103年5月30日。
捌、報名人數統計:
試區場次查詢系統(「國家考試網路報名系統」進入報名專區→「試區查詢」項,輸入身分證號碼及密碼→查詢。預定於103年5月30日開放查詢)。
拾、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日期:
民國103年6月17日。
拾壹、試題疑義提出期限:
民國103年6月17日起至6月21日止。
拾貳、榜示日期:
預定民國103年9月2日榜示,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而定。
拾叁、複查成績提出期限:
預定自民國103年9月2日榜示次日起10日內提出。
拾肆、本三項考試用人機關首頁連結(請直接點選機關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