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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地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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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網

本網站係依據95年11月30日核定「反貪行動方案」建置,除提供民眾「反貪行動方案」內容及相關規範外,並期透過政府專屬網頁的連結,即時公布執行進度與成效,以結合全民力量協助政府澄清吏治、整飭官箴,實現「廉」、「能」執政之承諾。

反貪行動緣起

‧95年7月「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就「提升政府效能」議題達成之共同意見。

‧行政院95年8月2日第3000次會議院長提示,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方案。

‧經法務部研議維持「端正政風行動方案」、「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及「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續推動方案」等方案繼續運作,將「反貪行動方案」定位為「現階段政府加強反貪污行動之具體作為」。

‧行政院研考會於95年10月2日邀集內政部、經濟部等機關代表,針對「反貪行動方案」(草案)提供建言,獲得初步共識。

‧行政院研考會為廣徵民間團體及學者專家意見,於95年10月25日邀集國際透明組織─台灣透明組織、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團體,針對本方案召開座談會,就相關內容進行討論。

‧法務部於95年11月7日召集該部相關單位針對各方建議意見,審議修正「反貪行動方案」(草案)後,於11月10日函報行政院研考會。

‧行政院95年11月30日院臺法字第0950055261號函頒「反貪行動方案」。


反貪行動目標

‧結合中央及地方政府整體力量,全力反貪。

‧統合檢察、調查、政風及主計機構戰力,有效打擊貪瀆犯罪 。

‧刑懲併行整飭官箴,落實人民對廉能政府的期待 。

‧喚起全民反貪意識,凝聚向心,邁向高度廉潔國家 。


反貪行動工作重點

一、肅貪部份:

‧嚴懲高階官員,展現肅貪決心
在最高法院檢察署成立特別偵查組,對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涉及之貪瀆案件及特殊重大貪瀆案件,立即強力偵辦。


‧徹查官商勾結,破除黑白共生
1. 影響公共工程及重大採購案之品質,浪費國家帑, 造成人民生命、財產之損失。

2. 黑白共生,循私包庇,嚴重損害政府清廉形象。

3. 積極強化各級檢察機關肅貪及掃黑專組,將重大公共工程及巨額採購,列為優先重點打擊對象。


‧建立監測機制,發掘金融弊案
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指定專責檢察官或檢察事務官蒐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之「重大裁罰公布」案件、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相關媒體報導等情資,進行分析研判,主動發掘重大金融貪瀆弊案線索,並積極偵辦。


‧貫徹正己專案,樹立司法威信
最高法院檢察署成立「正己專案」查察小組,並與法務部「政風特蒐組」、調查局密切聯繫,積極、主動蒐集司法官涉及貪瀆之違法情資及事證,對涉案之司法官,分案列管,積極偵辦。


‧強化二審功能,確保追訴成果
於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成立「重案公訴組」,對於重大貪瀆弊案由該組全程實施公訴,以鞏固重大危害政府廉能案件之追訴成果,並強化二審檢察官督導跨越轄區重大貪瀆弊案之偵辦。


‧落實證人保護,重獎鼓勵檢舉
1. 落實執行對證人身分保密,人身安全維護措施。

2. 依證人保護法規劃證人短期生活安置計畫。

3. 修正「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提高檢舉獎金最高至新台幣1,000萬元。


‧嚴格管考制度,力求速偵速結
對於被告為簡任十職等以上公務員、集團人數3人以上或不法所得金額1000萬元以上等危害政府廉能形象之重大案件,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造冊列管,速偵速結,起訴時並從重求刑。


‧加強司法互助,全力追贓追逃
積極尋求國際司法互助,加強追緝逃亡國外重大貪瀆要犯,並執行「追查貪官財產行動計畫」,對貪瀆及重大危害政府廉能案件之被告,強力執行扣押及追查其隱匿國內外之不法所得。


二、反貪部份

‧成立反貪會報,持續推動反貪

‧加強專案稽核,有效杜絶浪費

‧落實陽光法制,嚴予裁罰究責

‧強化政風特蒐,積極蒐證防處

‧建置反貪網站,結合全民反貪

‧加強行政肅貪,及時懲處不法

更新日期:1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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