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Print
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79-84 年稱高考二級考試)
會議次數 410
會議案次 1
案件日期 113/05/29
考試等級 高考三級
類科別 材料工程、電力工程、電子工程
提案事由 國立中山大學材料與光電科學學系得否比照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光電與材料科技學系,准予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材料工程、電力工程與電子工程等3類科,提請審議。
決議 因專業質量相當,國立中山大學材料與光電科學學系得比照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光電與材料科技學系,准予報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材料工程、電力工程與電子工程等3類科。
備註
更新日期:113/10/18
回上一頁 回頁首
本網站資料,歡迎朋友連結使用。但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並請確保資料之完整(包括本項宣示在內),均不得任意增刪
考選部 地址: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所在位置 ),總機:(02)2236-9188(聯絡方式
2018 Ministry of Examination R.O.C.(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並使用支援TLS 1.2(含)以上版本瀏覽器瀏覽
瀏覽人次:(自113年起) 004163160   WEB1 :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