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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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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特考
考試名稱 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會議次數 411
會議案次 2
案件日期 113/06/19
考試等級 三等考試
類科別 司法官
提案事由 繳交法國巴黎政治學院學士文憑(主修:人文政治)、巴黎政治學院成績單、准予附條件應考申請表,是否符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3條第1款規定,准予報考,提請審議。
決議 應考人所提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成績資料,已涵蓋基本政治理論及大學政治學系應有之專業方向,故巴黎政治學院之學士文憑(主修人文政治)得等同我國大學政治學系畢業資格,准予其以比照政治系畢業資格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備註
更新日期:1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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