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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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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特考
考試名稱 地方特考(91年以前為基層特考)
會議次數 341
會議案次 2
案件日期 105/10/28
考試等級 三等
類科別 交通技術
提案事由 大葉大學環境工程學系畢業,得否比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應考資格表交通技術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列舉之「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准予報考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交通技術類科考試?提請審議。
決議 「環境工程學系」不得比照「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不准報考。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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