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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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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特考
考試名稱 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會議次數 349
會議案次 3
案件日期 106/10/16
考試等級 三等考試
類科別 紡織工程
提案事由 淡江大學國際貿易系畢業,曾修習「經貿英文書信」(2學分)、及擬修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分子科學與工程系之「紡織材料與科技原理」(2學分),得否比照專業應試科目「英文」、「人造纖維與絲線加工學」,准以二科原則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紡織工程科別考試?提請審議。
決議 「經貿英文書信」不得比照「英文」;「紡織材料與科技原理」不得比照「人造纖維與絲線加工學」,故不符二科原則,不准報考。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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