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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審議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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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種類 公務人員特考
考試名稱 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會議次數 353
會議案次 3
案件日期 107/03/05
考試等級 三等考試
類科別 司法官
提案事由 私立淡江大學國際貿易學系畢業,曾修習「憲法與政治制度」(2學分)及「商事法」(2學分),是否符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3條第2款規定,得予報考,提請審議。
決議 「憲法與政治制度」得比照「憲法」;「商事法」得比照「商事法」,符合二科原則,准予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備註
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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