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將於114年10月21日至30日下午5時受理報名,有意報考者請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
報考115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之應考人,如經114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榜示確定考試及格者,得於榜示後7日內(暫訂為114年12月16日前)檢附退費申請書,向本部申請撤銷115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報名並退還報名費。另自115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起,刪除列考普通科目「國文(作文)」、專業科目「社會工作管理」二科目,各應試科目之占分比例為測驗式試題60%,申論式試題40%,測驗式試題題數仍維持為40題。114年10月1日以後始完成之社會工作(福利)二次以上實習,應在不同機構進行;其為同一機構者,應在不同單位實習,以維護實習品質。
本考試定於115年2月7日(星期六)至8日(星期日)舉行,設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花蓮、金門等7考區。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可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