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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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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徵求綜合行政職系委任任第四至五職等助理員1名
113/06/23

一、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具認真負責、細心耐煩之工作態度與抗壓性,並具良好團隊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等特質。

二、基本能力:

  1.應具公文處理、電腦打字、文書軟體編輯及法規應用等工作能力。

  2.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且曾辦理財產與物品管理業務者尤佳。

三、職缺之工作項目:

    辦理本部物品領用保管、各項考試總務箱整理、試務資輛箱寄送、停車場分配管理及各項物品採購相關業務(能配合假日及入闈工作)。

四、工作地點:

    本部(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五、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3年7月1日前進入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於系統內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資料掃描檔,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242 黃小姐

六、甄選方式: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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