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並具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3.本人及其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可能報考114~117年公務人員考試、或於以國家考試為號召之相關補習班任職或有利害關係者,請勿應徵。
二、能力要件:
1.熟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ODF等)、文件編排及法規應用等工作能力(如有電腦操作技能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者亦請併附)。
2.應具備公文處理及資訊系統運用等知能。
三、工作項目:
辦理本部測驗發展司相關業務。
四、僱用期間及月酬標準:
1.本次僱用人員為請假同仁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預計至114年12月31日止,若被代理人提早復職,應即無條件解雇。
2.薪資: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
五、工作地點:
考選部(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六、報名方式:
1.請檢具履歷表(含500字以內之自傳一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6月20日(星期五)前寄「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測驗發展司」(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測驗發展司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相關資料請自留影本,恕不退件。
2.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311江小姐。
七、甄選方式: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2.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