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14】
一、口試通知書函已於113年3月14日以掛號寄出,請留意掛號郵件。
二、口試日期:113年3月23日(星期六)
三、口試地點:考選部國家考場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72號)
四、報到時間:上午9時。請務必準時到達所屬組別之應考人報到處等候點名應試,報到後即不得擅離報到處。
五、口試分組表併同書函寄發,試區試場分布略圖及口試通知書函範例,詳下方相關檔案,報到處及口試試場
均設於4樓。請依書函所載之分配組別、報到地點進行報到。
六、口試當日報到時,請出示以下文件:
附有相片之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務必攜帶)
口試通知書函(如遲未收到,請與考試承辦單位聯繫。考試當天憑本人身分證件亦可進行報到)
如需到考證明,請持原考試通知書交監場人員簽發(如遺失者,請於113年3月15日起至國家考試
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自行下載列印)
七、口試相關規定:口試規則、試場規則,請參照下方相關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