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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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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3】  回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考試資訊

一、第二試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網路報名日期:115年9月10日(星期四)起至1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二)繳費截止日:115年9月17日。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s://register.moex.gov.tw/)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應考須知。
1、以本(115)年第一試考試錄取資格報名者,需列印報名費繳款單或採線上繳款方式,於115年9月17日(含當日)前繳費始完成報名程序,無需列印或郵寄報名表件。
2、以部分科目免試或第一試考試免試資格報名律師考試者,務必列印各項報名表件並確認無誤,於115年9月17日(含當日,郵戳為憑)前,完成繳費並將報名書表及應考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始完成報名程序。
3、第二試採行電腦化測驗,網路報名時請一併選填中文輸入法。惟應考人如欲申請紙筆作答,得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中,自行切結申請紙筆作答,經切結後即不得變更作答方式。
二、第二試考試日期:115年10月25日(星期日)至10月26日(星期一)
三、第二試考試日程表:詳見應考須知。
四、第二試考試舉行地點: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舉行。
五、第二試考試通知書:由應考人自行下載列印,請於預定開放下載日115年10月13日起,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考試通知書下載」以A4空白紙張列印,所攜帶應試之考試通知書正、背面均不得錄存任何文字、圖畫、符碼或記號,以免違反試場規則。
六、試場分配:於考試舉行前1日在各試區公布。如需預先查詢應試試區或試場,可於115年10月13日以後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試區查詢」項下,查詢試場分配及試區交通參考路線。
七、第二試各應試科目(包含國文及法律專業科目)作答時均須按照題號、於該題作答區作答,「國文」科目並取消作答區格線。應試相關事宜詳見應考須知。
八、第二試申論式試題疑義提出方式及期限:採網路申請,自115年10月27日起至10月29日止。
九、第二試榜示日期:預定於115年12月29日。(實際榜示日期視本2項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十、第二試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
(一)申請期限: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預定自115年12月30日至116年1月8日止)。
(二)申請方式:採網路申請,請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複查成績」或「申請閱覽試卷」,填具申請相關資料,並完成繳費。【閱覽試卷地點:考選部國家考場】


更新日期:11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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