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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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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文化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及公務人員考試「中華民國憲法」科目命題大綱
115/09/17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17日
發文字號:選高二字第1151400409號
 
主旨:公告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文化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及公務人員考試「中華民國憲法」科目命題大綱。

公告事項:

一、修正命題大綱內容之科目如下:
(一)高考三級:「文化人類學」等4科目。
(二)普通考試:「文化行政概要」等3科目。
(三)公務人員考試:「中華民國憲法」1科目。
二、前揭命題大綱修正一覽表如附表。另配合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特種考試三等考試應試科目命題大綱適用考試類科一覽表」、「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特種考試四等考試應試科目命題大綱適用考試類科一覽表」。
三、本公告之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文化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自116年高普考試起適用,詳細內容請參見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ex.gov.tw)首頁/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命題大綱/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項下。
四、表列之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各該相關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相關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格式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文化行政類科命題大綱修正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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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文化行政類科命題大綱(116年高普考起適用)
另開新視窗 (開啟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文化行政類科命題大綱(116年高普考起適用).pdf檔)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文化行政類科命題大綱(116年高普考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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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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