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7)日召開第13屆第152次會議,考選部以「國家考試口試實施現況及精進策略」為題作專案報告。與會考試委員就當前國家考試口試制度中,口試方式及時間之妥適性、口試委員人數及訓練安排、合理調整口試占分比重、擴大適用類科及考選部所規劃之精進策略等議題,進行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換。
考選部報告指出,目前法制部分規範「口試」定義為以語言問答或討論方式,評量應考人之知能、態度、人格、價值觀與行為,另依受測人數或未來執行業務環境所需,將口試(或外語口試)分別設計為「個別口試」、「集體口試」及「團體討論」3種施測方式,更針對口試內容、程序及評分標準等面向建立結構化口試,以確保口試過程能公正、客觀且評分一致,透過多年來戮力推動下,國家考試口試的標準化與結構化已相當嚴謹。此外,由於口試除了可於詢答過程了解應考人之專業知識與表達能力外,尚可評量較高層次的認知能力,並透過面談觀察出應考人的心理特性,與筆試相輔相成下,能夠更精確評估應考人與擬任職務或職業間的契合程度,因而已獲各先進國家廣泛運用且做為其甄選人才最具關鍵之程序。
考選部進一步表示,在綜整近來實際施測經驗與參採國外作法後,未來將持續強化口試與職能分析之連結、提高用人機關參與度、發展口試教材與加強口試委員培訓及口試人才庫建置等面向努力,俾能與時俱進,謀求提升口試施測的效能。